
个人主义与团队合作的关系
2007年5月26日-27日,我和公司一行共19人有幸参加了五泉拓展训练,这是一段令我终生都难以忘怀的岁月。通过这次拓展训练,我收获很多,感触也很多。我们在看似简单的体验活动中,悟出了工作与生活的哲理
2007年5月26日-27日,我和公司一行共19人有幸参加了五泉拓展训练,这是一段令我终生都难以忘怀的岁月。通过这次拓展训练,我收获很多,感触也很多。我们在看似简单的体验活动中,悟出了工作与生活的哲理,从而也引发出了我们对生活的认知、情感的认知及意志的认知活动。由于本人的个性较强,因此在这里我只想着重谈一下由我个人主义而引发出来的一些思考和体会。在当今社会,个人主义比较盛行,高歌猛进者、我行我素者比比皆是,但大多数个人主义者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究其根源是因为他们身上草莽的色彩和先天的不足,从而将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路。但是,是不是个人主义者就一无是处了呢?当然不是。因为事物都有两面性,看问题需要辨证的来看,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算是个人主义吗?当然算。因为他敢于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敢为天下先,这需要莫大的勇气。今天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螃蟹的人应该永远感谢他,因为没有他,我们也许就不会品尝到螃蟹的美味,我们的餐桌上也许不会出现螃蟹的二十种吃法。如果我们非要批评他的话,我想那应该是自从他第一个吃过螃蟹后,便有无数人蜂拥跟吃,从而夺去了无数个螃蟹无辜的生命,同时,也造成了我们的野生螃蟹资源日渐枯竭。在枪淋弹雨中,那些主动冲在最前面的人是典型的个人主义者,他们在敌人的炮火中永远的倒下去了,成了烈士,成了永垂不朽;苟且偷生活下来的人,成了功臣,万人敬仰。没有烈士的先血,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和平年代。如果非要批评他们的话,那就是“他们太傻,太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在中国,往往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人在决定做一件事时,如果他果敢,勇于挑战,最后成功了,便会得到人们无数的赞赏,更多的人会说他有胆识,有魄力,大谈特谈其成功的经验,他成了众人艳羡的英雄;如果他最后失败了,便会说他鲁莽,武断、做事欠考虑,是个十足的个人主义者,大谈特谈其失败的教训。此时,“冲动是魔鬼”这句话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写照。同样的做事,两个不同的人,最后不一样的结局,得到是两个完全相反的评价,这实在是人生的一种悲哀。
与个人主义者相应对的是团队合作。为了取得胜利,圆满的完成任务,个人之间就必须全力合作,必须建立强大的团队。“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就像我们的房产开发工作一样,仅靠一两个人或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实现我们开发目标的。员工之间、部门之间必须通力配合,群策群力,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但是不是组建了团队后就万事大吉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个有竞争力的团队,必须要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必须要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必须要有正确的战略战术,必须要做到执行坚决有力。良好团队的领导者,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合理的对其分配使用,从而使其为团队发挥最大的效能。队员之间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和相互包容。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团队。否则我们只能称得上是一个没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队伍、一盘散沙的队伍,让“敌人”有机可乘。做为团队的一员,如果无法改变这种情形,要么与团队一起消亡,在沉默中死去;要么奋然反抗,在沉默中暴发。这种没有动力的团队,便为那些不甘于现状的人提供了发挥个人主义者的土壤。这,究竟是谁的错?我认为,此时有想扭转这种局面的个人主义者,是有着强烈团队意识的。如果他不热爱这个团队、没有集体荣辱感,他也许不会想到改变,因为有的人完全可以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这次拓展训练中,当我们的“狼之队”在寻找目的地的过程中被“猪之队”远远的甩在后面时,我看不到我们的领导者有着强烈赶超对手的意图。同时,我也感受不到我们的团队在落后对手时所应具有的危机意识,这其实才是最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游戏,但却体现出令人发醒的道理: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我们将在不知不觉中走向自我毁灭的温床。在这次游戏中,我曾多次试着催促后面的队友加快脚步,并几次带其向前奔跑,但效果并不明显,我期盼着我们的团队能够迅速赶超对手,期盼着我们的领导者能够振臂高呼。在经过几次漫长的等待及做了几次无用功后,我觉得我的期盼最终幻化成了泡影。于是我想到了改变,但此时我唯一的能做的就是只有自己改变自己。我想我是我们团队的一员,当我取得成绩时,也会为我们的团队争光,冲上去总比我们这样平庸的等待强,打拼总会有希望。我决定自己赶超对方,最后以第三名的成绩到达了对方跑定的地点。虽然我和对手到达的地点不是最终要找的目的点,但是,我觉得我消磨了对手的意志,打乱了对手的部署,使其忙中出错,偏离了要找的终点。而我们团队的两名队友,也趁“敌”方大乱时,顺利的第一时间到达了最后的终点。我们是“狼之队”,我们应处处显现出我们的“狼气”,顽强不屈。我也因一时的“冲动”行为,被我们的队友冠上了“个人英雄主义”的“罪名”。前面我谈了个人主义,没有英雄二字,队友给我加注此二字,可见其份量。我想这无非是说明本人有逞能、争强好胜、善于表现自己之意。对于获此“殊荣”,本人实在是不敢苟同。我不得不承认,由于本人自身性格使然,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往往会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这可能是我性格的最大缺陷,我也在尽量的做着改变。但在这次游戏中,我觉得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表现,是与我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分不开的,因为我想为我们的团队争光。这样难道就错了吗?我没有狡辩之意,更无哗众取宠之嫌。对于单凭这件事来说这么定义我,本人觉得实在是很不公平,我觉得这是我们团队推卸责任的一种无奈之举,我们应相信自己,相信伙伴。退一步来说,即使我不表现个人主义,我们“狼之队”最后的结果又会是如何呢?我们的“狼”性表现在哪里?难道只是几句空洞的口号吗?我不想多说,因为不用说就已知道结果。
个人主义也好,团队合作也罢,都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没有个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就不会有强大的团队;反之,个人主义太强,凡事不从大局出发,那么团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个人主义的产生除了其个人自身的原因外,团队的好坏也是其产生的重要因素。一个没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如何让个人平静的安于其中?这样的团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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