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助纣为虐?

谁在助纣为虐?

蛇蜮杂文2025-04-06 00:38:01
据报道:杭州飙车案当事人胡斌于2009年5月7日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杭州市机场路出发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时有互相追赶。20时8分许,当行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
据报道:杭州飙车案当事人胡斌于2009年5月7日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杭州市机场路出发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时有互相追赶。20时8分许,当行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卓颅脑损伤死亡。事发路段限速为50公里/小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车速为84.1—101.2公里/小时,对事故负全责。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应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也可认定“交通肇事罪”,然而胡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严重超速,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对其从重处罚。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还围绕车辆有无非法改装、当时有无互相追赶及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等展开辩论。

一辆改装跑车,一次闹市狂飙,让一个25岁的生命戛然而止。网民人肉搜索肇事者,市长亲自下批示,各地专家云集杭州,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何演变成一场公共事件。当公共人行道路成为飙车赛道,当明令禁止的改装车辆畅行无阻,当越来越多的“富二代”个性过度张扬,这看似简单的飙车事件中揭示了怎样的社会顽疾?

据悉肇事者胡斌的父亲是当地一个企业的负责人,胡斌的家境也确实相当优越,于是,当“富家子弟”、“飙车”、“撞死人”,这几个关键词放在一起时,就产生了微妙的效果,这起交通肇事再次撞击了公众的脆弱神经,不由得演变成为了一起对富家子弟情绪宣泄的公众事件。杭州飙车案的开庭再一次触动了公众的神经,如果说6月30日发生在南京惨绝人寰的车祸,造成9名行人被撞,其中3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一直让人义愤填膺,愤愤不平。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事件,让人难抑心中愤懑,在多起人为的草菅人命的交通事故中,一个全新的司法难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就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在量刑上的区别,据目前《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2000元罚款;如果酒后驾车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因此,酒驾、飙车以什么方式量刑引人关注。纵观几起引发命案的交通事故,或是富家子弟,或是有钱人士,让人疑惑不解的是胡斌不承认飙车,已在事前对死者进行了赔偿要求轻判。酒驾、飙车之风日盛,引发的命案已不鲜见,这不得不给司法界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怎么裁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两者的处罚相距甚远,法律公平和依法严惩,只有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肇事者,才是对交通事故中死者亡灵的最好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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