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非法刑拘教育局长,大虫吃小虫的自然法则?

中新网太原2月17日电:山西夏县教育局局长手机短信举报县长违纪问题,却被刑拘、抄家一案有了处理结果,原夏县县长李晋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县长岗位;原夏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局长岗位。
这消息,让人感到一种欣慰:县长违法违纪擅用职权拘禁下属案最终有了一个比较公正的答案。
据报道,山西省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分别在2010年10月22日和25日,用手机给市县领导发短信,反映县长李晋学违纪问题。从2010年10月29日开始,李晋学安排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对吴东强进行手机监听、刑拘和“抄家”。
县长滥用权力对举报自己违纪问题的下属进行打击迫害,这实际上是“大虫吃小虫”这个自然规律在官场的具体表现。
大虫吃小虫,大鱼吃小鱼,这些都是自然中的正常现象,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天经地义的自然规律。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里,这奴隶社会,在封建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等社会,人吃人的现象不仅很普遍,而且很正常。大虫吃小虫,大鱼吃小鱼的自然现象在落后的社会形态里盛行,自然是一个天经地义定律即规律。
官大一级如泰山,官大一级压死人,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话语。中国古代就有“只有横官横父母没有横儿横媳妇”的说法。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官员的可以在老百姓面前可以耍横,父母同样可以在儿媳面前耍横。
其实,官大一级如泰山,官大一级压死人,只有横官横父母没有横儿横媳妇的说法,深刻揭示了旧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恶俗。而这些东西,随着人类文明与进步,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早已被扫进了历史垃圾堆。
当今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人的国家。当今中国,是民主法治的国家。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办事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具有特殊的地位,任何人都不具有特殊权利,任何人都不具有特殊利益。
然而,在现实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封建社会,旧社会的余毒不仅没有肃清,并且还在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一些官员不仅忘记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职责,而且把自己当做了人民的主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化为私有,运用手中公权为私利服务。
不仅如此,一些官员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欲所欲为,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打击迫害与自己私利过不去的人。在这些人的心里眼里,法律全是摆设的一纸空文。这些官员目无法纪,他们所遵循的就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大虫吃小虫,大鱼吃小鱼的自然法则是我们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天敌。用大虫吃小虫,大鱼吃小鱼的自然法则来规范人类社会,必然会使社会失去民主、公平、正义;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和动荡;必然会导致社会的倒退。
山西省夏县县长李晋学无视法律滥用权力,对反映自己违纪的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实施非法拘禁,这种大虫吃小虫法则的生动事例,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生动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