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我很喜欢日落。来,我们一起看一回日落吧…”
“那可得等呢。”
“等什么?”
“等太阳下山啊!”
一开始小王子很吃惊,之后自我解嘲地笑笑“我老以为是在我家乡呢!在我的小星球挪几下板凳就可以随时看到晚霞,有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
过了一会小王子又说“人忧郁的时候,总喜欢看落日。”
“那么你看四十四次日落的那天,必定是很忧郁吧。”
小王子没有说话。

前几天还了《男人这东西》。因为快要考试,所以不敢再借如此长篇哲理伤脑筋的书,就随手拿了本显着很单薄的《小王子》。这本书本来应该属于童年,可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童年过的很没内涵(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整本,然后有点庆幸儿时没接触它。其实《小王子》很灰色,不管把它定义成传记,童话还是哲学散文。就像《安徒生童话》总有吸引孩子,又有不适合孩子的成份。很欣慰现在看来,我不得不把它列入我最喜欢的书籍里。简单天真的文字描述深刻哲学的道理。还有奇幻不清的内容,用形容电影风格的词就是CULT.
从书的情节里缓过神来,才感觉有点冷,脚是冰的。刚刚降到零下十八度的天气,让开着暖气寝室都有一丝凉意。我们寝室没有男生宿舍一惯的脏地板和丑袜子气味。窗子朝南,通常时候屋里很明亮。
想起后天去买票心里很爽。有一段时间我忘了自己还有没有想过家。看到《小王子》里那段,小王子说在他的小星球上挪几下板凳就可以随时看到日落。还说他有一天看了四十四次。我才断定孩子是看不懂这本书的。
他们可以看懂小王子很渴,但绝对不懂他为何找井。他们可以看懂小王子的旅行,但绝对不懂旅行的意义,他们甚至可以懂小王子对他的花的执著,但绝对不懂为什么又要离开那花。也许知道那些对孩子来说已经够了。
后来狐狸告诉小王子:美好的东西,眼睛是看不到的。
我也知道了为什么那段时间我忘了想家。为什么我有时候会想家。
今天给同学通电话她说我该倒计时了,像往年一样。我说今年不倒了,那样会显的我很不成熟。
我们总觉得自己成熟了,可有时的行为比孩子还要孩子。
寝室一哥们儿光棍节那天在女生寝室楼下对暗恋已久的女生大声喊出我喜欢你。当时我们六个人都在旁边给他打气,他喊出来时,我们都像自己在表白一样激动。后来想想真的很勇敢,很感动。
回到寝室,热血沸腾,现在想想,那才叫青春!
如果什么时候你觉得自已老了或者成熟了,就给爸妈打个电话,在他们面前你永远无法用成熟的语气,学术的理论和他们聊天,最纯朴的感情总是这样。小王子说:如果我爱上了宇宙繁星里一颗星星上的一朵花,那我看到那颗星星就会很满足。你还可以和朋友打电话,在他们面前你可以释放所有你在陌生面前极力隐藏的坏习惯,臭毛病。而且他们永远不会嫌弃你。
假如有一天你在异乡很落魄,无路可走的落魄,那就回家吧。身无分文可以,衣衫褴褛可以,蓬头垢面可以。走到家门口叫声:“爸妈,我回来了。”
永远会无条件接受你的,世界上也许只有的他们了。
小王子说:星星不停的闪,就是提醒人们有一天能找回自己的星球。
有一天小王子发现在地球等24小时才能看到日落,他忧郁的说:在我的星球有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