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终于成“罪驾”

醉驾终于成“罪驾”

招魂杂文2026-02-20 15:32:12
经过提议、酝酿、制定、讨论、公示等一系列的程序,醉驾入刑终于尘埃落定。2011年5月1日,对于汽车驾驶员,特别是喜欢喝酒,而且喝了酒之后驾车的人,无疑是一道“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即使醉驾入刑已经
经过提议、酝酿、制定、讨论、公示等一系列的程序,醉驾入刑终于尘埃落定。
2011年5月1日,对于汽车驾驶员,特别是喜欢喝酒,而且喝了酒之后驾车的人,无疑是一道“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
即使醉驾入刑已经执行,可仍有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一如既往。
当交通警察设卡严查酒驾、醉驾时,那些自以为无所谓或不以为然的驾驶员,在被“请”下车的一刹那,在所驾汽车撞飞路人的一刹那,在发生车祸惨不忍睹的一刹那,都会产生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说什么都晚了。
然而,就在他们尽情举杯畅饮,就在他们自以为没事儿依然驾车,就在他们声称:我没醉,保证没问题的时候,心已经变得冷漠、冷酷、冷冰冰了。同时,车祸可能正悄悄地向他们靠近,车祸亦悄悄地向路人或车辆逼近。
“名人”和“人名”虽然只是前后颠倒一下,本意却发生了质的变化。人名是每一个人必须拥有的“符号”,名人则是知名度很高的人物。
我们所知道的、所认识的、所崇拜的名人,多为文艺界、演艺圈、名人榜上的明星、大腕。
人呢,有个不大好的习惯。你告诉他,抽烟会得癌症。他会毫不在乎地说,别吓唬人啦,多少人抽了一辈子烟,照样活到八、九十岁。如果你告诉他,今天抽烟明天肯定得癌症,那他今天就会戒烟!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劝天天在耳边喊,相当多的人就是不理不睬,就是我行我素,就是照驾不误。于是,酒驾、醉驾成了马路杀手,制造了成千上万的死亡事故,制造了成千上万的伤残悲状,制造了成千上万的悲欢离合。
还是拿名人、明星、大腕说事吧,谁让他们是知名度很高的公众人物呢。既然是公众人物,无论是言谈举止,还是德行操守,都应该严以律己,都应该做出榜样,都应该成为表率。
有些名人、明星、大腕却恰恰相反,总以为运气会眷顾他们,总以为上天会保佑他们,总以为法律会开恩他们。
一些鲜血淋淋的惨祸证明,一些令人发指的惨剧证明,一些不堪回首的惨案证明。酒,不光醉有人名的人,也醉有名的名人。
1995年10月2日,有着极强模仿力和口技功夫的藏族笑星洛桑,一度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正当演艺生涯如日中天之时,洛桑醉酒驾车,速度太快,一头撞入停在路上修理的大卡车尾部,当场毙命。
2004年5月11日,著名演员牛振华驾驶“大奔”急驰。可谓酒壮英雄胆,奔驰车撞在同方向行驶的大货车屁股,牛振华当即死于车内。事后,警方提取牛振华血样,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5毫克,属醉酒驾车。
2011年5月9日,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酒后驾车,在北京东直门十字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连撞多车,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高晓松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明星人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5月17日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纵观名人、明星、大腕的醉驾案例,可以得出一个铁律:醉驾注定要倒霉,就是明星也白费。
满街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天天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仍有人不屑一顾,特别是一些名人、明星、大腕、执法者、领导干部,不但侥幸心理作祟,更重要的是特权思想根深蒂固。认为自己的名望是免“罪”牌,认为自己开的执法车是免“查”牌,认为自己的特殊牌照是免“罚”牌。
酒驾、醉驾的危害勿庸置疑,可为什么有人还是涛声依旧呢。笔者以为,他们缺少基本的对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缺少基本的对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热爱,缺少基本的对家人和社会的责任感。
交通警察数量有限,就是他们24小时不休息,布下天罗地网,被抓住的酒驾、醉驾者只是一少部分或是个别人。遵纪守法是做人的本分,抵制酒驾、醉驾是驾驶员的天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铁律。铁律能否化作驾驶员的自觉行动,还要看执法者的严惩力度和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的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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