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闲话偷书
偷书这种行径,仿似在各个国家都算是一种可以容忍的盗窃行为,即便抓到现行被不耻被怒骂被饱打甚至送官,比之偷窃阿堵物也体面许多,这扫地的斯文本就无伤风骨的,难怪孔乙己大人拂拂衣袖坦然说:“窃书不算偷,读书
偷书这种行径,仿似在各个国家都算是一种可以容忍的盗窃行为,即便抓到现行被不耻被怒骂被饱打甚至送官,比之偷窃阿堵物也体面许多,这扫地的斯文本就无伤风骨的,难怪孔乙己大人拂拂衣袖坦然说:“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儿,怎么能是偷?”这个论调颇受文人追捧。古来偷书一直称之为“雅贼”,将贼冠以雅,实在是文人自欺的十足体现了。某大学图书馆,一年丢失的珍贵书籍价值百万元人民币,能在此借书的除了老师就是硕士研究生一类的高端人士了,管理员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毕竟潜规则一直摆在那边——偷书不算偷,卖出去再偷回来的书才算是偷。书被偷了还算好,起码是丢而不损吧,下面我说个恶劣的案例,08年英国警方抓到一个偷书贼,身份是某机构的总裁,身价百万,此人在六年中陆续从图书馆中盗窃价值百万英镑的“书籍”,为什么加引号?因为他盗窃的不是全书,而是裁剪书,他将绝版书中的珍贵插图一张张用剪刀剪下来,为什么这么做?原来此人也是一藏书人,家中的书籍多为绝版书,时代久远难免虫叮鼠咬,于是他就去图书馆将相应书籍借出裁剪下自己所需要的页面回来补全自己的书籍。事发后,报刊上说过这样一句话(大意):“这个人盗窃了英国人对于历史的集体记忆!”由此可见,这偷书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力量的不足,是有瘾。试想想,胆战心惊欣喜莫名的偷书历程的确比直接购买来得痛快许多。古语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有一好友将其更正为三日不偷书,面目可憎。此君曾就自己的偷书经验写了一篇洋洋洒洒数千字的奇文发布在某论坛上,几日间点击数十万回帖上万,其中偶有不屑的声音也很快被口水淹没,可见偷书这事儿,是可以做得光明正大甚至名传千古的,偷书,实在是民心所向。想来,买来的书籍说不定就翻也不翻从此束之高阁,而偷来的书籍,念及得来不易必会仔细研读罢,如此看来,偷书是值得弘扬的学习方式,属于王道级别。这样说着,偷书和借书倒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住在台湾家的女孩儿三毛说过一句话——书和牙刷不外借,如果一定要借,请借牙刷!这话说得蛮经典。起码我的一个朋友马克吐温就将此句奉为圭皋,他在书架上贴着一张纸条:书和老婆不外借。这个境界较之三毛就逊许多了,起码他不敢续上一句——如果一定要借,请借老婆。还是这个朋友,指着自家的书架说:“我这里的书全部是借来的,所以你有书的话千万不要借人!”网友叶灵凤说:“借书给人,好像借出的是自己的一部分,如同在沙漠旅途上将自己的水壶慷慨地授给同路者,是希望获得一个伴侣和同好者,能够共享自己所已经感受到的满足和愉快。”这句话就说得很矫情,难怪住在楼上的鲁迅大爷就瞧他不起,叶网友后来也承认,自己家也有很多书是借来没有还的。
住在清朝家大杂院的袁枚大官人很牛,借黄生之口说出了读书人的心事——书,非借不能读也。诚哉斯言,此句当浮一大白,起码是真人真语,意会之余令人捧腹叫绝。前院的梁鼎芬大爷就很反对,直接发表檄文讨伐——借书而不还,谓之无耻!后院的小哥儿杜暹立刻响应,在自己的每本藏书后都用油性笔写着“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道,鬻及借人为不孝”等字,借书谓之不孝,这实在很给力。
住在唐朝四合院的李济翁为此笑说:“借书者,谓之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这话貌似拗口,我来为您理顺——借书这事儿说不清,有人向你借书,这个人真傻,难道他不知道肯定借不到吗?但是你偏偏把书借给他了,你够傻,你难道不知道借出去就等于是和书SAY拜拜了么?你把书借出去了,又去讨要,就更傻了,对方怎么可能会还给你呢?嗨,没有想到对方真还给你了,那么对方是傻到家,无药可救了!
还有一个极品傻子,前些年听邻居刘述之说过一奇人:“同辈中惟南陵徐积余观察乃昌,如借他家之书,有残帙缺损者,能代为补缀,必力为补缀。”啥意思?就是老徐借书不但会还,而且还帮人家将书籍破损处修补装裱,真是傻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荒地老无绝期了。老徐何许人也?来头可不小,老徐全名徐乃昌,字积余,号随庵,安徽南陵人。清光绪年间举人,乃是国学大师王国维挚友。
这书,一偷,中国文人就坦然偷了上千年。
这书,一借,中国文人就纠结膈应了上千年。
这书,一还,中国文人就傻了上千年。
如此说来,还书不如买书,买不如借,借不如偷,偷,不如不识字儿——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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