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以后一直租房居住,换了很多地方,睡过席梦思,也睡过地板,39度的时候没有空调,40度吹空调就感冒了。房东也性格各异,粗壮直爽的山东大汉会莫名其妙请你吃酱鸭,吝啬死板的上海老头也会每天接两桶滴的自来水,据说这样滴水,水表是不转的。另外还遭遇了各式各样的动物朋友,蟑螂、蚊子、苍蝇、麻雀。一个人的生活索然无味,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和动物,也会有不同的乐趣,然而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只硕鼠。
我大约一年前搬进了这家老式公寓,虽然和老房东合住,但他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两个人相处也算是相安无事。我平时喜欢看看球赛,听听音乐,没事的时候也跟着哼哼几句,一个人自娱自乐也别有一番滋味。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这间房子的唯一住户,至少还有文章的主人公。
老鼠在人的心目中一般是猥琐肮脏的形象,要不怎么有“贼眉鼠眼”、“狗头鼠脑”;也非常的谨慎小心,所谓胆小如鼠,抱头鼠窜;如果某人不幸被形容成“鼠雀之辈”、“鼠窜狗盗”,也只能是哀叹一声,含恨而死了;总之一提到老鼠,都不会有什么好印象的。我想老鼠的生活也应该是毫无了乐趣的吧。白天只能躲在暗处,凡是能走动的动物都可以在它面前耀武扬威一下;遇到同类异性,也不管对方的外貌、体型、修养和气质,先生出一百多个小老鼠来再说,然后就拼死拼活得到处找食;运气好的,可以在垃圾堆里找到阿猫阿狗吃剩下的鸡骨、烂红薯,运气不好就会被有毒的米饭毒死,被老鼠夹子拦腰斩断,被密布的电网烤焦,然后没人照顾的小老鼠也只能眼睁睁饿死了。
然而也会有些特别的硕鼠,我认识的这只硕鼠就是其中的一只。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某个周六的下午,我正在学着唱周杰伦的《黄金甲》,音乐震耳欲聋,屋外艳阳高照,外加几句节奏感的“吼吼吼吼”。我惊奇的发现有一只硕鼠正从窗户口爬进来,这只硕鼠大约有10厘米长,比一般的老鼠要小一些,却非常的灵巧,它是从窗户和窗沿的缝隙里穿过来的,浑身毛皮油光发亮,两只鼠眼是炯炯有神,它似乎也发现我在看它,可一点也不慌张,在离我不到一米处还不紧不慢挪动着四只小爪,和我对视了几秒钟也毫无惧色,然后大摇大摆的爬过窗沿,我大吼一声,希望吓跑它,瞬间消失在五斗橱的底下,最后还轻蔑的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被激怒了,的确有人可以藐视我,但不应该是一只硕鼠,我决定消灭它,不择手段。
打死一只老鼠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不过对这只硕鼠,普通方法似乎一点用都没有。鼠药是肯定不吃的,它的鼻子比最精密的仪器还要灵敏,哪怕混在一大包香喷喷的爆米花中,它也能够闻出来;鼠夹更加不用提了,它每次都轻巧的钓走肉块,夹子丝毫不动;那只能移开五斗橱了,它迅速又钻到了床底,把床拆了,它就躲到衣柜下,即使把房间清空了,无处可躲,它只好暂时溜出去,可没几天又悠闲的从窗口爬回来了,用它特有的“吱吱”声来昭示它的存在,似乎它才是房间的主人,而我只是匆匆过客。折腾几个星期,我也放弃了,还好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硕鼠,夜里也不怎么闹腾,不影响我的睡眠,我们之间就也和平相处了。
时间长了,我们似乎都习惯了对方的存在,我继续自娱自乐,看看书,听听歌,偶尔也看看足球赛。每当我找节拍学唱歌的时候,硕鼠就趴在窗台死死的盯着闪烁的屏幕,鼠眼也同样闪着亮光。如果唱得还行,它就回应“吱吱”声;如果音调跑到爪哇国,它就迅速的跳走了,告诉我声音简直不堪入耳。我们之间建立了奇妙的友谊,它成了我的宠儿,我送给它一大卷草纸,它在床底搭了一个柔软温暖的窝,有时候也喂它吃细细挑选的猪肉。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离我而去,只有它一直不离不弃,赶也赶不走。所以我并不介意虚长它二十几岁和所谓的人鼠有别,它是公鼠,借用了一部美国动漫的片名,我就亲切地称呼它“鼠小弟”。
鼠小弟很爱干净,从来不把食物带回来,也从不在房间里大小便,如果看到我没有按时倒垃圾,它也会义愤填膺的把垃圾袋拖到屋外;鼠小弟也有些清高,它瞧不起那些因为过度生育而身材变形的母鼠,又脏又丑,田间的母鼠要长得好看些,它就经常跑到乡下约会,有时候好几天不回来,不过鼠小弟很有原则,从来不带母鼠回家,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安静;鼠小弟迷恋节奏感极强rap音乐,只要我放rap,它就必然会爬到床沿欢快的聆听,我们之间的忘鼠交也因为有了共同的爱好而更加亲密了。
当然鼠小弟也偶尔闯一些祸,有一次它把房东的有线咬断了,让房东好几天看不了电视;桌子、橱柜、床脚也都留下了它的如梅花般的牙印,鼠毕竟是鼠啊。老房东对他恨之入骨,想了很多办法要置它于死地,当然这些办法一定对它是毫无用处的。再加上我对鼠小弟也有点放纵,它就更加肆无忌惮,整套房子鼠患不断,老房东也不好意思加我租金了。鼠小弟知道我很宠它,知恩图报,也从来不咬我的宝贝书和电脑。
没想到,我们之间的友谊与日俱增,是因为一次意外而中止了。那是一个普通的深夜,我还在梦境里游荡,忽然感觉左脚的脚趾一阵钻心的疼痛,一下子就惊跳了起来。这时候天还有没有亮,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感觉脚底和拖鞋之间有点粘,我摸索着打开灯一看,看到大脚趾如泉涌般的鲜血,立刻明白了。一定是鼠小弟把我伸出床沿的脚趾当成了床脚了,脚趾甲这么坚硬,它可真是牙好啊。我愤怒了,我对这只硕鼠这么好,它居然还咬我,我气愤的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先用纱布止好血,再准备把它找出来,严惩不贷!鼠小弟是不用我找的,它趁我上药的时候,小心翼翼的爬了出来,游到了窗沿,它似乎已经明白了所犯下的弥天大错,两只鼠眼带着紧张和委屈,我稍微一动,它就跳了出去,一下子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我随即把所有的门窗都关死的。
随后的半个月我都没有开过窗户,也把硕鼠的窝给清理了出去。冷静了十几天,我似乎觉得自己有点太偏激了,如果知道那是我的脚趾,鼠小弟是一定不会咬的,这是一个意外和误解。我尝试着打开窗户,重新铺好鼠窝,可是鼠小弟再也没有回来了,也许它自己也觉得有些愧对于我了。
我开始有些想念鼠小弟了,一个人听音乐,看球赛,也同时希望能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分享。半年后我在小区的草丛里偶遇到了鼠小弟,它更加瘦小了,看来它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它的眼神也有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