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吧里,气氛比较热烈。有风也等于没风。
我安静的姿态,就那样在自我世界猖獗。
程磊帅气的模样就那样落入俗套般在我生命里开花。他干净的手指修长,在游戏中,驰骋天下。或许,游戏的世界真的让人疯狂。他偶尔,笑得一脸明媚,偶尔略带忧郁的脸会僵硬在他帅气的脸上。眼神有一种天然的优雅藏在了其中。一朵花开可以爱上一个人,一朵花谢,却用一生遗忘某个人。突然就想到了那句话。
我有时候会想,程磊这样的手指,其实还蛮适合弹钢琴的。毕竟,程磊优雅的气质,在我看来,是很少有人可以突破的。他总是笑得那么明媚,给我一种温暖的力量。有时候,会觉得,他其实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只是我没有那么勇敢。
我甚至都不敢把他形容出来,他那么帅气的脸上,那满满的微笑,总是在膨胀。头发自然,总会有那么有点腼腆的望着众生。一百八十多公分的身高,他的确可以那么骄傲的告诉所有人,他真的有资本可以这么骄傲。
我就那样目睹着他,所有英俊的风姿,在那样的环境下,显得快乐自在。因为程磊根本就看不到我的一双眼睛在某个角落在偷偷的看着他,那样的眼神,坚定而执着。
这所有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我一个人的小小的秘密。因为我也是骄傲的,骄傲得总会把头发扬起来,然后站在城市街头放肆微笑,笑得猖狂。
像我这样的女子,其实,多少是没有勇气的。只是没人知道。
二
其实,有时候一个人个小动作,往往都会让人感动很久很久,甚至终身都会记得。
程磊,小方我们三个,那次哥们一样的莫名其妙的聚在一起的时候,我笑得花枝乱颤。他就那样跟我第一次走在了一起。想象着这样的王子,是很多女生的梦中情人,我竟然做到了不管,仍旧在自我世界,放肆猖獗,张扬得无法自拔。其实,我应该注意形象的,我并没有,当时的我,或许觉得一种真实往往是最好的吧。
程磊就那样看到了我明晃晃的真实。我没掩饰半点。他总是那样微笑,跟我的放肆微笑,形成鲜明的对比,儒雅极了。一看就可以感觉得出他良好的家教。
他穿着拖鞋,背个小包,。穿很简单的T恤。至于什么牌子,我就忘了,我只知道,他对穿着挺讲究的。当然,程磊的身材很棒,穿什么自然有独特的味道。
黑黑的路,看不到一个人,有冷风就那样凉凉的吹了过来,打在我胳膊上,我仍旧笑得很放肆。叶子刷刷的响在我们所走的路上,摇曳起舞。
路边摊上,有些许人诧异的眼神,直直的打在我们三人身上。
三人行的另类风景,在这样的晚上,通常都很打眼,我们自然都成了别人眼中的焦点。
突然就想起肚子饿了。
程磊本身无意,但是在我们两大美女的邀请之下,自然也踏上了饭桌。
如果说,我的狼狈是因为他的话,倒不如说,事实真的那么凑巧,偏偏要那么发展事实。由于椅子的不剩余力,我人生里第一次就那样连摔了两次,尤其是在一个大男生的面前。我就那样糗极了,嘴里仍不忘跟老板唠叨,赔偿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无聊调侃废话。程磊力度的手,就那样搀扶着我坐了起来,我甚至可以感觉得到从程磊身上传过来的力度。
优雅适合弹钢琴的手,就那样第一次触到我的手臂上。
我什么话都没说,一个劲的傻笑,那些莫名其妙的笑,在我的青春里,无比璀璨。突然觉得,他那么耀眼,就像黑夜里的星星,让我感觉前所未有的闪亮。一道幸福的痕迹,就那样轻轻划过心房,骄傲的横行在我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想起了,小说里的男主角,通常都会那么那么喜欢女主角。在青春的骄傲里,放肆张扬自己的爱情宣言。突然我就那样安静,想了好多好多有关爱的东西。
有些东西,一旦美好,就会成为人们的追逐。
三
洪澄认识程磊一天的时候,我依旧在网吧角落里,跟人聊天。
她娃娃式的脸蛋,在精致的装扮下,女人味十足。她却是个单纯的丫头。心思那么单纯的丫头。她那么那么天真的来到我面前,对我说,姐妹,吃鸡肉了!笑得像一朵百合花,那么的清香,充斥在空气里各个角落。
鸡肉就那样被送入了我的嘴里,她摸摸我的头,小样,笑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我沉默,自顾自的傻笑,没呢,跟你哥聊天了。是的,当时我的确跟程磊在聊天。
程磊就那样突然跟我说,要我做他女朋友。来得突然。
我突然也就那么仓促的回应他。好的。好简单的口头之白。
程磊就那样大大咧咧的呼唤我做老婆了。我跟程磊的关系就那么定了,定得有点像小孩子玩的办家家一样,那么单纯,那么让我觉得容易消失。
我想,如果幸福很短暂的话,就让它如流星划过吧,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是,却会留下很多永恒的美好回忆的。人生何必追求完美?有过足矣,我应该相信,我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潇洒大度的,对任何事情抱乐观态度。
洪澄找她哥去了,当然,她哥就是程磊。也就是我的老公。
她那么纯真热情的把鸡肉,赤裸裸送到了程磊嘴边,程磊明媚的微笑,他拒绝了。那时候,我在心里想,老公,其实是很聪明的。在面对自己没有感觉的女人对自己大献殷勤之时,他会那么巧妙且礼貌的说,哥哥之类的话语,理由明显是推脱。程磊多了一个妹妹,即使洪澄对他心存暧昧,依旧被他给挡了回去。
我偷偷的笑,笑他的明智。
四
一直都忘记言明了,程磊这样的优秀男人,女人自然也多。
我应该相信,任何东西,一旦是好的,想要的人就自然会多,毕竟眼睛都是雪亮的,有些光芒天生是人无法掩饰的。即使被掩盖在角落了,依旧会被人的眼光给揪出来。
我应该去相信,程磊就是这种男人。他大多数装扮都像个优雅的追风少年一样,但是,比一般年少轻狂的孩子又多了那么一点内殓与干净的气质。
他在二十二岁这一年,我迷上他,并告诉自己,要为他写小说。写他与我的故事,即使这个故事,并未曾开始得轰轰烈烈,至少,我要告诉自己,曾经有过。
有过就是最好的。不一定要一个终结。
我一脸明媚的告诉自己,然后,我看到不同的女人跟他周旋周旋。他们就那样走在我的前面,风一般而过,没留下任何痕迹。就像飞鸟,飞过一样,天空并没有痕迹。我的表情在风里,僵硬,然后微笑。这是他骄傲的资本。我充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