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顽皮,是淘气的那种。小不点时,常干些上房揭瓦,落井下石之类的讨厌事。也常遭大人惩戒,他属于拿回头快的——好汉不吃眼前亏嘛。当面保证不再干了,一转身,又故态重萌,典型的屡教不改型。当时他还小,成人都说他是个皮家伙,往往对他的撒野哈哈一笑了之。
年龄逐渐增大,身高逐渐增高,年级逐渐上升。
他身高腿长,跑得快,初中时被选入校运动队,成了田径场上的风云人物。一百米,二百米,四百米赛场上,他刮起了属于他个人的旋风,要是现在,大概就得有“小刘翔”的美称了。只可惜文化课差了些。不是不会,是他聪明但不务心,成绩越拉越远,自己也就没了劲头。还好还有一项值得他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体育了。
毕业以后,走上社会,想找一份不出什么力气就能快速致富的路子。寻寻觅觅,每天无所事事。这么大的个子,在社会上闲逛,就引起了“另一群人”的注意。拉关系,套近乎,一顿饭店后就开始称兄道弟,“志同道合”的人就容易走到一起。邀请他干什么呢?用带头大哥的话说:就是帮那些钱太多的人花花钱,你看那些人多招摇——穿金戴银,开好车,用名牌。社会主义社会凭什么钱就都让他们花了,贫富均摊,咱们帮他们花点,对他们来说,那也只是九牛一毛,他们也不会太在乎。还成全了你我兄弟快速致富的梦想。何乐而不为呢?
何乐而不为呢?他为了此乐,也就大胆而为了。别人是骑摩托,“拿了”消失得快。他呢?他不屑于那样。爹娘生就一副好腿,就是自己的特长。小胡同小巷的一钻,飞檐走壁,谁能奈我何?顺大道跑?你跑过警车了?你跑过录像了?除非你是不想在这一带常混了。虽说他才入道,但他的小九九打的蛮精。真可惜了他的聪明劲没用到正地方。
事情果如他所料,严打中,他的“兄弟”纷纷落网。只有他逍遥在外。他的土游击战,一般的警察还真奈他不何。腿太快了,身手太灵活了,几年下来,他成了报纸上报道的“飞贼”。正在他为自己的绝技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的太阳落了。
那天,他在小巷附近抢了一个富婆婆的包,钻进小巷之后,巡逻的警察也到了巷口,听了婆婆的指控,一个中等个子的警察开始来追他。他想:小样,想追我?累死你,也是白累死。他不慌不忙的翻墙而过,又翻墙而过,再翻墙而过……不妙,怎么那个警察也翻墙而过,又翻墙而过。不好,今天碰到扎手的了!不能掉以轻心,快跑。转弯抹角的跑啊跑啊,真累呀,回头看,哎呀,那家伙怎么越来越近了,不会要玩完了吧。和命跑,不信我的大长腿赛不过你的小短腿。他跑啊跑啊,后边脚步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突然觉得腿肚子发疼,谁踹我?他两腿一软栽倒在地。警察一跃而上,手铐子铐在了他抢人家钱财的手腕子上。
在做笔录的时候,有一个是抓他的警察,他用眼睛定定的望着他,那个警察对他笑笑,说:你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吧?你怎么会甩不下我,你怎么会落在我手中吧?告诉你,我也是校运动队的,我是当时跳高记录,万米记录保持者。当然这都是你毕业以后的事了,你不一定知道我,可我知道你的大名,你是短跑记录保持者,后来没有人打破。我们是一个母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