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银常常去一家叫作台北小馆的小店,那家店有着宽大的玻璃和暗红色的桌椅,能够做一口很正宗的台北风味的饭菜。
认识米雪是在一个莫银已经无数次预演的场景,在黄昏经过清华东门的马路左侧,一条胡同边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一巴掌打在他面前一个女孩脸上,女孩没有哭,那个男人又抬起手的时候,莫银抓住了他的手:“我最讨厌打女人的男人。”
关你什么事,我喜欢打她,她喜欢被打,那个男人说。
莫银站在了那个女孩的前面,说道:我练过三年的散打,你可以再试一下。
后来那个男人走了,女孩喊破了嗓子,他也不回头,让莫银怀疑自己自以为的仗义对她来说是否是一种多余。
她拉莫银走进胡同里,胡同的最深处有一个小小的酒吧,灯箱上写着四个字:台北小馆,第一眼的感觉,好亲切的名字。
她说请莫银吃饭,于是要了好几个菜,然后旁若无人一样大杯地喝起酒来,语无伦次,他叫夏尔,是她的客户,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但是他身边有一个他很爱的妻子。
她说了很多,到最后便趴在桌子上再也不起来了,莫银喊了很久她也不动,只得将她背了起来,幸好莫银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于是带她去了他的寓所,一间十平米的小屋。
将她放在他的床上,盖好被子,莫银就坐在电脑前看了一夜的网络小说,一整包十块钱的白沙烟抽得只剩下一支。
早上她醒来,头发披散着,睡眼惺忪的样子,瞪着莫银:好小子,看不出来,还蛮正人君子的吗。
他没有告诉她其实昨晚放下她睡觉的时候她抱着他不放,他也很想和她躺在一起的,说道:是啊,不过我的思想也是很开放的哦,但如果没得到一个女人的允许只少是默许的话我是不会动她的,然后嘴角一歪,坏坏地笑道:“当然,如果是对方愿意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她不屑地哼了一声,去了卫生间,哗哗的水声,莫银不免浮想连翩,拍了一下脸,心想自己真龌龊,十多分钟后,她走了出来,清清爽爽的样子,提了包,拉开房间门的时候说:“我叫米雪,在威新上班。”
“在威新啊,我在赛尔,B座17层呢,每天上班的时候我都向搜狐那边看美女呢,如果你在那边大声嚎叫的话估计我就能听见。”
“早知道了”,她晃了晃莫银的名片,然后扭着屁股走了,留下一股浓浓的酒味和一屋子女人的香气,莫银使劲地用鼻子闻了闻被子的气味,自嘲地笑了笑。
莫银在一家公司做策划,每天都要与繁杂的数据打交道,但是他喜欢那种工作,喜欢将一整套数据、文案做成一个整体的策划书出来,这时有一种很强的成就感。
是在一个多星期后接到她的电话的,那些天,莫银抽掉了差不多一整条白沙,喜欢抽白沙其实是喜欢它的名字,渚清沙白、白沙古井。而抽十块钱一盒的白沙,是因为这种时候可以只用花十块钱就抽上一晚上。
有点郁郁,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可是却没有留下她的电话,所以那个周五的下午听见是她的声音时,他强按捺住激动,但是仍然有点语无伦次,她却没感觉出来,尖声道:“我在你的对面楼里呢,我大声嚎叫了,可是你却听不到。”
威新大厦的西边并没有阳台,莫银搜索了很久才在一个窗子边看到向他挥手的她:“你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呢?”
我拿着你的名片啊,还注册策划师呢?白痴。
莫银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米雪,我还以为近在咫尺,再也见不着你呢,这一个多星期来每天他都会在威新和台北小馆的前后走过无数遍。然后说:“晚上有空吗,我可以代表一个壮男约你在台北小馆吃饭!”
好吧,阿银!
她叫他阿银,很亲切,他想,她的声音好甜哦,可以去做话务员。
莫银提前十分钟在台北小馆等她,坐在靠路边的一侧,只到七点过十分她才过来,穿着一声卡其色的套装,眉宇间多了些许温柔,其实他有点觉得她很像一个大家闺秀,不像那种能够为了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的女人。
她坐下,温婉地笑:“男人到底是沉不住气的动物,你来这里很久了吧!”
莫银没有否认,嘴角一歪,代表回答,她说:“你说过的代表一个壮男约我吃饭,难道就是你自己!”
是的,我说的壮男的意思是壮族男孩,你理解错误!
她又笑,他暗地里叹了一口气。
酒菜上来了,莫银给她倒了一点点酒,然后缓缓地举起酒杯,而她则望着他,眼里是镜子一般明净的笑容,左手倚在桌上,抚着下颚,这种神情让他好羡慕,怎么也想不透她对另外一个男人会是这么追随的。
后来的话莫银就习惯了每个周五的下午黄昏的时候来台北小馆吃饭,有点遗憾,为什么在这里呆了这么久,直到遇见米雪的时候才知道这么一个地方。以往的时候大多数去千锅居,几个人酒兴来的时候去下面的“成尔酒行”选一瓶精致的酒,浅浅地嘬着,打量那些大厦里很晚下班的女子。
来过一次小馆后就喜欢上这里的感觉,小馆里有厚长的桌椅、暗红的色调、墙上贴着的卡通的菜式、还有那带点或许是台北口音的笑得很甜的漂亮女老板。
有些时候是和米雪一起,每次的话总是她不停地吃,不停地诉说她和夏尔的交往,夏尔会带她去北京最好的宾馆和山庄、去滑雪场,在阳朔玩一整个五一长假。有很多次的时候,太阳还没有落下,余晖照在她的脸上,幽静闲淡,谈到他的时候她总是那么眉色飞扬。
让莫银对她心生感激是前女友结婚那天,他自然接到请柬,正一筹莫展,米雪敲开他房间的门。
后来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她陪莫银去了,在“PUNK”那里做了个头,穿着一身浅绿的礼服,扎着一个高高的发髻,玲珑的身材,顾盼嫣然,他站在宾馆门口,拉着她的手:“我猜,今天宾客们会不会以为是我结婚!”
新娘很美,是曾经大学里的系花,站在她旁边的是一个戴着眼睛的男子,满脸的书卷气。
新娘走到莫银的前面的时候莫银的喉头像塞了些什么东西似的说:祝你幸福!“我会的,她……”前女友带着一点疑问问道。
“我是他女朋友!”米雪说,微笑着望了莫银一眼,充满幸福的神情,挽紧了他的胳膊,
“他是个很好的男人!”莫银的前女友说,“是的,我都已经体会到了噢!”米雪答道。
男主人没有和莫银说话,带着一点柔弱的男子神情,莫银想这样也好,她应该找的是一个安分的男人。
没有真正的跟她说上一句话,她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