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记

收到《新安晚报》的十月份的稿费,想起7月份的稿费还没有拿到呢。想必又是自己的马虎所致,忘记了留真实姓名与地址了。
于是,怯生生地拨响了编辑大人的电话,竟突然语塞,不知所云,仿佛自己是堵在邻居家的门口,掏要五年前她借去的半斗米一样,一副猴巴巴的样子。倒是编辑爽快,几句话便绕到正题上,责备我为什么不注名地址与姓名。我似那做了偷窃之事的孩童,羞赧得不敢多言半句。毕竟一谈到钱,人就浅薄起来了。
曾经一位编辑就这样回信:“在水一方同志,你不留真实的地址和姓名,我们选用了你的稿件,开好稿费,让邮递员到“水中央”去找你啊!”自此以后,长了点记心。但偶尔还是会旧病复发,忘记写地址与姓名。朋友在报纸上看见署名为“在水一方”的文章,下面括号注明,“请作者告之详细地址”,他说一看就知道是我,因为这样的错误,我已经不是犯一次了。我属于那种真心悔过,却屡教不改的老顽固。
开始投稿时,似那懵懂少女,含羞将自己熬夜思摩好的情书,偷偷塞到心仪之人的信箱里,结果是因紧张,连名字都忘记写。让收信之人,也成了丈二和尚。不知道这样含情脉脉的倾慕者,到底是何许人也。
现在算是想明白了,投稿也并非羞辱之事,编辑用与不用稿件,只是英雄所见不同而已,未必就会捧着稿子,将作者嘲笑一番的。我们在办公室批改学生作文的时候,遇到离奇的语句,就会读出来,以飨同事,让大家都找个乐子。编辑大人未必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做我们这类无聊之人游戏的。
与几个善投稿的朋友接触后,便有了投稿心得,也长了见识与胆量。感觉自己像嘴角长着黑痣的贪心媒婆。敢于将自己的女儿嫁了张三又托付给李四,就单等着回音拿银子。即便石沉大海,也乐此不疲。
但见这些朋党文章屡见报端,只有眼巴巴地做旁观者的份。恨自己肚子不争气,等了十个月,却不见产下一胎半子。只能守着那独子当作遮羞的幌子了。“痛”定思痛,也只能舍了杂念,丢了妄想,回头读书了。

在水一方0660于藏风斋200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