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初恋是传奇
大山。醉某我山的深处,到山的这边上初中,有40余里。住校。2年级时,我跟辛林走下寝室,他们1班就在楼下。刚迈楼梯的第一阶,某就看到了她。她比电视里扮过《送凤冠》的女主角还漂亮。山乡闭塞,没想到还有比
大山。醉某我山的深处,到山的这边上初中,有40余里。住校。2年级时,我跟辛林走下寝室,他们1班就在楼下。刚迈楼梯的第一阶,某就看到了她。她比电视里扮过《送凤冠》的女主角还漂亮。山乡闭塞,没想到还有比女主角还漂亮的人。舒服到我心如蜂蛰,从没有过的感觉令我迈不开步。她眼睛有意无意瞟了我,便入教室里去了。辛林都快走到底了,见我还没下来。折回来拍醒我。怅然若失看着她刚站过的空地:“那是谁呀?”“天,你连她都不知道,枉我天天跟你说。”
我竟然以前没注意好朋友的前桌的兰?不知道多少人在暗恋她,追逐她。包括高年级的。一表人才,超前卫的辛林也在追。
我估计那个叫兰的女孩认识我。那时不知道吃多了糖,还是自卑心理在作祟?我竟然是桀骜不逊,目空一切。学习上空闲的很,却总得第一。就爱上了武侠小说里的“狂”,觉着狂是我心里本来就有的。学校里的男同学差不多都疏远了我,甚至敌视我。相好的朋友只剩下辛林,陈荣和田夫。
同班同寝室的总是过分照顾我,被子被他们涂脏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我想叫他们做油漆工到是很称职。)带去的米呀菜的,总是被他们藏得很好,以至于我饿肚子还是找不到他们把我的伙食倒在那个沟里——倒现在我还很感谢他们让我不必减肥。教室里的书本没一本是完整的,而且越读越少,半个学期下来,我就只能读空桌板了。即使如此,我的成绩还是第一(只是数学掉得很快,没习题做,很多公式我都没见过,书本就没有了。最要命的;我近视了,只能小偷般偷看眼我同桌的书)。那时,同学们的创造力跟想象力都好,想到了点子总要在我身上实验,当然他们的发明都极具破坏力。
我还很感谢他们帮我锻炼的脚力,到现在逛街我都不感吃力。因为晚上我得回去,走40余里偏僻孤寂的山路,冷不丁的鸟叫也能吓着我。我依然孤傲。
爸妈常年在外做生意。相依的爷爷的兄弟——公说:“都8点了,这么晚了就少回来吧。时间都浪费路上了”
初三报名的前几天很矛盾,甚至不想去读书了。因为听说初三并班了,我有机会跟那个兰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她有机会听到我比老师还精彩的语言了。
我是去交报名费临时决定我留级的,我看见收费的教导主任惊谔的表情。其实老师们也都知道我的处境,也知道我是班级第一的。
兰到初三时仍然是班长。因为教室在旁边了,有时中午她来校时还唱着歌,象百灵鸟般清脆悦耳,也能听她唱越剧,有板有眼,好听极了,我每每都是支楞起耳朵听。我常常听得辛林说她的种种好。她用领袖般的气质调侃男生,她在男生中有崇高的地位……
我被她的种种好吸引住了,我决定写诗给她。那时文采特好,稍一思索。便写了首藏头诗,把她的名字都嵌在诗的第一个字。署名就写匿名不具。我叫辛林送时拜托他别透露我,千万别。虽然我扁了很多男生,但在女生面前还是又羞又怕,真是怕,我甚至整个初中时期没跟女同学说过几句话。
过了天,辛林为我捎回一信。
神秘的人:我本不回信于人的。你文采不错,别用错了地方。马上要考试了。恕我不再回复你了。
知名不具
我也是心高气傲之人,便复了信:又叫辛林给我送去。
余本俗人,慕不俗之人久也。倘今日错过得识天人,他日必郁郁不得志,自此消沉,遂无心考试。望大发善心,令其活命。
再拜
下午碰到辛林,他怨言很多:说是被兰逼得关系也不铁了,他日不再做我信差云云。再被她逼问,怕是包不住我这团火了。“她真的不给我回了。”“别提了,我上晚自习去吧!”醉某我也颇为失望。
第二天早自习下课的铃刚响。有人在敲我的窗——是个三年级的小个子,外号叫“老马”的。他“忽地”从窗格子里扔进张纸条,一言不发便掉头走了
必是兰的。心早有感。
果不其然:是她的信——
你兄弟受不得酷刑,已然于昨晚招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虽然你兄弟好歹未死,但我也令你活命。本来两人中要死一个,现在不用了。请探望你可怜的兄弟辛林。
**兰**
从此书信日勤,把老马跑成了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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