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
十天前我就知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这个家里,终究容不下自由。但我没有想到会是今天。今天,桂花始开。或许因为昨夜那一场摇摇曳曳的雨吧;那么我的离开,是不是也因为这场雨?雨声如铃声,花香似酒香,在这个梦幻而又清新的早晨,我的别去也就显得有些格外的萧索和悲壮。
本想,和那个少年喝最后一杯酒。但他还没有起床。送我的是小妇人。她走得很慢,一句话都不说。我也就不说话,跟在她的后面。我忽然有种错觉,我的前方并不在我指的方向,她带我去哪里,我就将去哪里。只能去那里。我想,依赖其实就是最沉重最结实的捆缚,它并非缚住你的身体,而是缚住你的心!而我,已经习惯了对她的依赖。那么小妇人将带我去哪儿?是向北吗?哪怕不去北方,只要向北。
惟有向北,才能使我的背影和脚步显得孤独和决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固执地坚持这个想法。我本来不想让人看到我的彷徨,却又渴望得到共鸣,即使那个人并不能真正抚慰我的内心,甚至他想也从未想过。但只要有那么一丝的理解和鼓励,我的眼眶便将湿润,想微温的清冽的酒。我必将因他而醉!只要他若有所思走进我曾留下的脚印,我的身体便将颤抖,我的脚步便将踉跄!这,便是我固执的自以为是的孤独。只是,我还固执着另一种固执。我常常假设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当他一旦靠近,还为开启充满磁性而显得善意的声音,我就高傲地转身,一刻不留地避开。这使我的拒绝看起来像仓皇逃离,我不在意,只要我仍然高傲着。多么可笑的高傲!因此当我带着似语不语似笑未笑的神情远远地看着他们时,我从他们眼神中并未如愿看到敬畏和羞涩,反而是比我的笑程度更深的讥讽,间杂着若有若无的同情。
我不动声色地维持着神情,心里却暗暗困惑。如果我的想象是真实的,那么我所看到的也是真实的吗?我忽略了其实无论是我的想象还是我所看到的显示自始至终都从未发生过。我自以为他们曾深切地探视过我,自以为不需要他们的友善,其实在我的自以为的镜像后面,既没有我,也没有他们。那么我所记录的一切,难道仅仅是一种虚幻、一种臆想吗?甚而臆想也是一种虚幻?我颓丧地叹气,在真实的虚幻里,头脑开始混乱不清。
直到那个少年到来,我才开始怀疑,也许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某中真实的希望。少年不是那种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带给人希望的人。实际上他并不经常笑,也很少做一些果断勇敢的包含着力量的事。实际上他很普通。但就是他,给了我一种深刻而真实的希望。因为我们实在太像,如果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更加长久地陷入了灰蒙蒙的沉沦之渊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又是我的错觉,我长着一双灰色的眼睛,这使我的外表更加迷人,但我所看到的世界,也就难免蒙上了一层灰色。假如非要说真话,那我看他的感觉,就像人们看我的感觉。有时候他也兴高采烈,像个单纯的孩子,只有我知道真相,那不过是他对一个幻觉的反应,包括他的兴高采烈的反应,都是一个幻觉。我不否认真实,这不奇怪,存在本来就是消失的一种显现、一种象征。
我还知道他的虚幻正是来源于他的真实。他的真实就是漫无目的却又心事重重,玩世不恭却又缺乏自由,走过无数地方却又记忆残缺,成熟理智却又幼稚无知,一半真话一半假话,等等等等。完完全全是一团矛盾。而我和他至少有一半的共性,因此从他的绝望中,我反而获得了自我的希望。这好比清末期两个大烟鬼官员,吸了五十袋的从吸了一百袋的无可救药的毁亡中所看到的希望。其实说不好都要玩完。但他们哪里管过绝望和希望的事呢,他们只对过把瘾的感觉乐而不疲。可惜我们从来没有过把瘾的感觉,我们只有痛苦。好在我的痛苦只有少年的一半,单纯和自由却是他的两倍。痛苦和自由是没法比较的,我只是硬要作个比较。
少年来了以后,大家的生活忽然都变了样。小妇人很疼少年,买了不少鸡啊鸭啊什么的,每天吃个不停。我吃素,不喜欢吃肉,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只要她别买兔子。我不是喜欢兔子,也不是讨厌兔子,说不清楚为什么,反正我不想看到有一只兔子摆在桌子上。但是那些鸡啊鸭啊有意见了,而且意见很大,翻锅倒盆,咯咯嘎嘎,在还没晒干的粮食堆里到处拉屎。小妇人拿着竿子大声吆喝,没有成效。少年接过竿子,也不说一句话,走过去一竿子就打折了一只鸡的一条腿。突然间整个世界就安静下来,直到几天以后,粮食堆里都再没有见到一处鸡屎。小妇人养的死狗儿跟着起哄,撵咬鸡鸭,差点也被打断狗腿。少年的狠绝,像一个冷酷无情的大人,但少年本身,怎么看都像一个孩子。几乎同一时段,小妇人养的死猫儿在少年的床上床下分别拉了一坨屎,我以为少年至少会把死猫儿的屁股打烂,但他只是皱着眉清理了,没有追究任何责任。这充分显示出少年的喜怒无常,没有明确的善,也没有明确的恶,这样的人既让人轻视,也使人畏惧。
死狗儿和死猫儿是少年取的外号,他还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兔崽子。我有些生气,我跟兔子有什么关系,我又有些高兴,兔崽子是小孩的意思,小孩子同时拥有单纯和自由。再说就算我不认同,也决不会去反对,我们根本没有任何交往,只暗中像盗贼盯梢一样观察着对方。他忽然脑筋短路毛病发作给我起这么一个外号,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他短路是因为什么。
就在那只鸡被打折腿的当天晚上,我决定再次离家出走。是的,再次。不久前我和一个室友已离家出走过一次。不知室友这个称呼是否恰当,我们都是小妇人收养大的孩子,八个人分住在相邻的两间房间。大家小时侯一起玩耍,长大了却产生隔阂,彼此冷淡疏远,就像同一屋檐下暂时躲雨的陌生人。这样也好,我不希望我的孤独受到打扰,也不希望我的出走受到打扰。出走那天晚上,久无交往的启远突然问我干什么,我固执着我的高傲,连没干什么也懒得回答,装作不在乎他可能的告发。启远又说我们一起走吧。我愣了一下,然后我们一起翻墙离家出走。人真的很奇怪,明明互相看不起,却可以像多年老友一样一起做一件事。虚伪本就必不可少,谁要是一味真实或突然真实,人们就会觉得他特别虚伪。
从小到现在,我们从未离开过这个院子。小妇人供我们吃住,使我们无忧无虑,使我们对她的依赖已成习惯。但我还是想出去。我觉得这种永无尽头的生活就像艰受一种囚禁,囚禁